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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戀人們若一起吃到好吃的食物,那一天心情就會特別愉快,
那種由舌頭味蕾傳至大腦的美味,刺激並主宰著我們交往的氣氛,
往往一頓美味的晚餐,可以將我們兩人的夜晚點綴的更甜蜜。」

/茀羅拉《美味關係:12道牽動慾望的美食愛情》

 

今晚的電視談話性節目上,主持人和來賓談到「美食」,
主持人說「什麼是『美食』?吃起來讓人覺得很愉快就是『美食』,不一定多貴或多好吃…」
哈,聽了我真想大聲拍手叫好,因為和我的相法簡直是不謀而合。

你不覺得「味覺」這個詞很妙嗎?有味道、有感覺,然後融合在一起。
所以,我不常用「美食」,反而用「不是最好吃,但卻最難忘」這樣的形容詞取代。
我認為好吃,往往是融合了「自己的感覺」;別人認為的好吃,或許也是因為融合了「他的感覺」。
既然如此,就算是一樣的「味道」,卻因添加了不同的「感覺」,便產生不同的「味覺」,
又怎麼能通通用「美食」這個詞概括之呢?總覺得有點不負責任。(笑)

照片是去年11月和Mr.電子在花蓮「自己家」的早餐(小管家和小幫手現做、現烤的),
味道不見得多美味(但那切下去會卡滋卡滋作響的麵包和地瓜可真是好吃),
但因一開始便打定主意緩慢旅行的步調,慢慢地咀嚼,慢慢地品味,感覺很好,
使這一天的早餐時光成為此次旅途中特別深刻的記憶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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