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生活綜合
午後的三時三十八分,我想蹺班。 窩回青年路鐵軌旁那棟老房子的那個角落的那座沙發上, 聽音樂、喝咖啡、 看窗外火車轟隆隆奔馳而過。 我還想帶上那席剛從IKEA買來的藍色毯子, 然後光著腳ㄚ, 在沙發上看書或小憩, 就不知道老闆會不會覺得我的行為太放肆而把我趕出去? 但,那個地方的氣氛讓人想這麼做耶。
小葉懶人9007號
kuoj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留言列表